第178章 惊梦

意迟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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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张脸,像个噩梦,时不时便要出来扰他一下。

    他每每想起,胸腔里的那颗心,就“扑通——扑通——”跳得飞快,仿佛擂鼓一般,一下下几乎要跳出他的身体。

    明明已经过去了那么多年,可他方才被“追风”踩在马蹄下的那一瞬间,记忆却突然间像决堤的洪水一般,倾泻而出。

    封尘的往事,再一次清晰如同昨日。

    他吃力地闭上了双眼。

    可眼前,却总像是有块红绸在舞动。

    风在吹,吹得红绸似小蛇,又像是血,覆在人脸上,蒙在人的眼睛上。不用睁开眼,他亦知道,眼前是一片血红。

    只是他突然间分不清楚了,这是他的血,还是二哥的血。

    小的时候,二哥是那样得聪明,那样得讨人喜欢。

    府里上上下下,都喜欢二哥。

    他明明也十分聪慧,他明明也像二哥一样爱笑爱说话,为人乖巧嘴巴甜,可众人,似乎眼里只看得见二哥。

    即便他们兄弟二人站在一块,大家伙的目光也总是不由自主地会多在二哥身上停留一会。

    连家的几个男丁里,属他跟二哥生得最相像。

    他每每看见二哥,都觉得被众人用那样的目光望着的人,应当是自己才对。

    他自打开了蒙,就日日习字,至十一二岁时,字便写得很不错。

    莺歌也是识文断字的,回回见了他写的字,都会赞叹上两句,“四爷的字写得真好”。

    他听了嘴上不说,心里头可得意得紧。

    然而谁知。到了授课的先生那,见了他的字虽然也赞一声好,但赞叹过了,便摇头说:“四爷年纪小些,这火候到底还是略差了二爷那么一点。”

    他听着,只觉耳边“嗡——”的一声,旁的话就再也听不进耳朵里了。

    “但照此下去。四爷的字将来定成……”

    那先生后来又说了些什么。他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有听见。

    他只知道,搁先生眼里。他的字是不如二哥的。

    所以便是这授课的先生,也喜欢二哥多于他。

    可是凭什么?

    凭什么呀?

    他到底是哪里不如二哥?

    他将手中书卷忿然甩在了地上,转身就走。

    先生在后头喊,“四爷。您这是上哪儿去?”

    他听见了,却当做没有听见。双手一伸,捂住了耳朵,匆匆跑远。

    二哥来追他,身姿矫健。一会工夫就跑到了他边上,拽住他,皱着眉头问:“怎么了这是?哪不舒服吗?昨儿个夜里便听说你吃错东西跑肚了。我差人去问,你却说没事。可瞧这脸色,还是请个大夫来看一看吧。”

    他一听,心头就升起一阵怒气来。

    哪个要他自作多情差人来问了?他是想揪着这事当笑话说不成?

    可二哥不依不饶,转身就要让人请大夫去。

    他当即怒不可遏,可周围人来人往,皆看着他,他就是有天大的怒气跟不快也只能变作笑意,在面上露了出来,摇摇头说:“二哥莫要担心,我没事,只是嫌里头憋闷,出来透透气罢了。”

    二哥听了,松口气,像是相信了,只说那就赶紧回去吧,免得先生回头告诉了阿姐。

    他点点头,跟着后头往回走。

    但一边走,他一边就忍不住在心里头想,他随口拣了些话来敷衍,二哥便信了,这样的人,同个傻子有什么分别?

    二哥就是聪明,也还是不及他聪明的!

    他腹诽了一路,回到课堂上后,心里总算是松快了些。

    过了两日,二哥突然提议说,去郊外转转,骑马去。

    大哥跟三哥也去,可他不想去。

    二哥的骑术比他好,他去了,只能见二哥出风头,不如不去。

    可大家都劝他去,他只得去。

    路上,二哥跟三哥并驾而行,大哥慢一些,到他身旁,笑着说了句:“出来转转,可高兴些了?”

    他不解,面露疑惑。

    大哥便说:“老二说的,说你上着课呢,觉得憋闷,连先生也不顾忌了扭头就走,只怕是当真憋闷得紧了,这才想着要领你一块出来透透气换换心情呢。”

    他攥着缰绳的手一顿,嘴角紧抿,道:“难为二哥想着我。”

    大哥闻言哈哈大笑:“他同你最亲,事事都想着你,有何难为的,都是自家兄弟。”

    他也跟着哈哈地笑,可心里一点也不痛快。

    凭什么人人都夸二哥?

    他心烦意乱地想,如果世上没有二哥,那众人眼里自然就只有他了……

    只要二哥不在了,他就是最聪明,最讨人喜欢的那一个了。

    于是,当众人停下休息的时候,他悄悄地在二哥的马具上动了手脚。

    谁都没有察觉,二哥他也没有察觉。

    郊外空旷,草地正青,天色瓦蓝,日光也正明媚,一派好风景,惹得众人策马狂奔,嬉笑玩闹。

    他也在笑。

    二哥骑在马背上,朗声笑说,他要去前头转转。

    话音未落,人已如离弦的箭矢一般飞了出去。

    转眼工夫,骏马同人,就都不见了。

    二哥骑术好,谁也不担心他,只当他一会便会回来。

    可过了片刻,他还未回来,大哥让人去找,他就说他去。他也找到了二哥,那个磕破了脑袋,面上糊了鲜血的少年,躺在地上仿若已然死去。

    他站在那看了两眼,手脚冰凉,心里却似乎有个人在笑,笑得那样猖狂高兴。

    就在这时,地上的少年睁开了眼睛朝他望了过来。

    他一惊,仓皇逃走。

    回到众人身边,大哥问:“没找到?”

    他咽了口唾沫,摇头说:“找到了,可二哥说过一会再回来。”

    大哥皱了下眉,旋即笑骂:“那臭小子,光顾着自个儿玩了!且随他去吧!”

    结果,谁也没有立即去寻二哥。

    这一耽搁,就又是大半个时辰。

    大哥还不见人,终于觉得不对劲了,亲自带人去找,这才找到了那个已经奄奄一息的少年。

    所有人都以为,二哥是在见过他之后很久,才出的事。

    他见二哥还活着,亦慌张起来。

    可大夫说,准备后事,他又松了口气。

    谁曾想,阎王爷都追到脚后跟了,二哥他竟然活了下来。

    他怕极了。

    但二哥傻了,他似乎又没有什么可害怕的了。

    不过二哥竟然还记得见过他,他坐在床前,听他那样说着,骇得面如土色,大哭起来。

    终究是年幼啊……

    好在二哥竟然真将事情给瞒下了。

    但他仍一直惴惴不安,且越长大便越不安。

    有一回,他动了杀心,问二哥,还记不记得。

    二哥疯疯癫癫的,握着串糖葫芦蹲在庑廊下仰头看他,蹙眉说:“记得什么?”

    他一愣,随后笑了起来,说:“没什么。”转身离去。

    是以,他从来不知道,连二爷在他走后,望着他的背影,小声嘀咕着一句话——

    “老四是个傻子!明明让我谁也不要说的,怎地自己又来问我了?害我差点说漏了嘴……”(未完待续)

    ps:从前有个吭哧吭哧挖坑的作者,有一天她遇上了一群小妖精。小妖们耳朵尖尖,爱穿一身粉,每天每天躲在书友们的票夹里,谁喊也不出来……她喊啊喊,一屁股坐坑里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磨人的小妖精们,偶尔到我碗里来一下好咩?”小粉红们齐齐摇头:“不去,姥姥我们不去。”作者菌内牛满面,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