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黑风寨(一)

酷尔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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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朱佑樘身边的暗卫呢,怎不见一个出来护驾的?是被朱佑樘责令回避呢?还是他们自个有眼色,不敢打搅主子与主母单独相处呢?

    也罢,没有人凭空冒出,那还不好,省去了多少不必要的麻烦,三十六计,跑为上计,开溜。

    原本打算捉了那女魔头的,殊不料,被点天灯的朱佑樘横生这么给一搅合,这兰州城,是万万不能再待下去的。

    以最快的速度出城,仓皇之际,连马都未牵,留在了客栈的马厩里。

    忌惮朱佑樘太子的身份,不敢光明正大出城,只得找寻一处偏僻的角落,飞檐走壁。

    青天化日,朗朗乾坤,放着大道不走,非得在半空飞行,若是被人给瞧见,并不会以为是天仙下凡,而是会骂几句“装什么x!”

    非我生装,非我炫耀,非我要拉羡慕嫉妒恨,实乃,前脚才出了城,就瞥见小霍从身后追来。

    逃命一般,一口气生生跑了几十里,约莫估计,小霍已然被我给远远甩在后头。

    见着四下无人,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喘了几口气。

    小霍的武功如何,不得而知,得知的是,他的轻功,着实不赖。

    想来亦是,这等做暗卫的,最出名的本领,便是神出鬼没。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蓦然,有种亡命天涯、像个丧家犬一般的感觉。

    掏出干粮,再拿出水壶,边吃喝,边抬头看天。

    今夜,只恐要下大雨,届时,我身上的毒,若是发作,在这荒郊野岭,连个栖身之处都未有。

    所幸的是,此刻只是正午时分,离天黑尚有三个时辰左右,足矣赶到下个小镇去。

    没有了马,靠着一双脚,这才顿悟到普通老百姓生活有多艰难。

    常闻,那些赶往京城科考的书生,说是光花在路途上的时间,就两三个月。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马这东西,对于寻常百姓而言,是奢侈品,马车就更不待言。

    一直觉得自己命运多舛,觉得自己的人生,处处充满囧味,如今想来,上天,对自己还算是颇为怜爱的。

    想我,自打出生以来,一直都是泡在蜜罐子当中长大,十五岁的那年,虽则遭遇了重大的变故,但起码在钱财方面,在物质上,从未缺过。

    或许,正是如此,花起钱来,难免大手大脚,不知规划,虽知民疾苦,可并未有切身的体会。

    所谓站着说话不腰疼,未曾亲身经历过的东西,即便再感同身受,与亲身经历时所产生的感觉,终归还是有一些差距的。

    宛若现如今,宛若现刻,寻常出门,大多都是骑马,来到京城之后,隔三差五还会乘坐乘坐公孙狗贼的金丝楠木马车,看着老百姓纷纷步行上街,步行出门,还羡慕地不行。想着他们既能怡然自得的欣赏沿途风光,亦是同样赶路,岂非两全其美、一举两得的美事?

    如今看来,这世人看待问题的时候,皆都喜欢自以为是,皆都喜欢一厢情愿,以为这世间的万事万物,都与自己想象当中一般。而自己,即便再奇葩,终究不过是个凡夫俗子。

    许是气候愈来愈恶劣的缘故,又许原本就是条小路,走了半个多时辰,总共也就唯有遇上一名樵夫而已。

    那名樵夫见我是个女子,长地还算对得起人民群众,急忙劝阻,千叮咛,万嘱咐,让我赶紧往回走。

    问明缘由之后,方才知晓,原来,前方十几里之外,有个土匪窝,叫黑风寨。

    黑风寨这个名字,可谓是弱爆到家了,一看就知晓是那山寨里头的老大平常看戏文看多了。

    据闻,那伙土匪,无恶不作,既打劫过往的路人,又干那奸淫掳掠的勾当,称霸一方,无人胆敢招惹。

    当地的百姓,虽有怨言,但又苦于拿他们没辙,只得忍气吞声,只得既然惹不起,那就唯有躲得起了。

    问题来了?此等无法无天的土匪贼寇,官府是干什么吃的?别人惹不起,难道官府亦惹不起么?

    自古以来,这十有**的强盗贼匪,俱都是和官府里应外合、狼狈为奸的。

    官府的官员,一年里头,不知从那些贼匪手里,收受了多少金银财宝。鉴于利益共通的基础,他们为何要没事闲地淡疼去剿匪呢?

    因而,不是惹不起,而是不愿惹,不愿管,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

    然而,这黑风寨的土匪们,并非是官府不愿管,而是不敢管。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黑风寨的大当家的,当年,曾经当着官府众位衙役,外加七八十号百姓的面,手撕了一位县令,活生生撕了一位县令,将那县令的身体,撒地是四分五裂,肠肠肚肚洒满了一地。

    此种手段,非常人所能及,既非常人,那便是妖怪,便是蛇鬼牛神一流。

    在此,澄清一点,以上的结论,并非我的认知,而是寻常百姓,而是世间绝大多数人的认知。

    姑且不论错对与否,我们再来说说那位大当家的,此后,众人提起他来,俱是闻风丧胆,俱是吓地屁滚尿流,甚至于,还给他起了一个罗刹王的美名。

    罗刹是什么东西?罗刹可是吃人肉喝人血的鬼怪。由此可见,世人对那位大当家的,害怕到了何种程度。

    蓦然联想到兰州城所出现的那位女魔头,与这位罗刹王,该不会有某种隐秘的关系吧?

    顿时来了几分兴致,我倒要前去瞧瞧,看那罗刹王究竟是个牛头,还是个马面?

    樵夫见我执拗不过,一意孤行,非要继续赶路,不由得连连叹了数口气,感慨道:“哎,当真的世道,真是不比从前了,这姑娘家家的,胆子怎么都大成这样。老儿我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打死都不会从这黑风寨附近经过。哎,哎,哎……”

    樵夫走了几步之后,又回过头来,快步追上我,将自己砍柴所用的砍刀从身上取下,递了过来,“姑娘,这刀你拿着吧,兴许能防防身。”

    不由得有种老泪纵横的感觉,你说,这世上究竟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呢?

    能对一位素昧平生之人问寒问暖,这充分说明,在大多情况下,普通的百姓,俱都是良善之辈。

    原本想拒绝他的好意,转念一想,将刀收下,并且,道了几句感谢的话语。

    所谓盛情难却,虽则自己拿着无用,可对于这种善举,唯有却之不恭。

    然而,如此大的一个家伙,我若拿着它走路,被黑风寨的那些土匪给瞧见,铁定一眼就能瞧出是前去找茬之人。

    也罢,反正咱正好是前去找茬的,如此一来,倒省得再多费口舌。

    据樵夫所言,往前五六里之后,便是黑风寨的地盘。

    约莫估计已有七八里的路程,别说是土匪,连个良家百姓,都未瞧见。难道说,这些土匪们出来打劫,是轮流着作息么?

    又往前走了两里,终于碰上了黑风寨的土匪,并且,还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大群。人数,起码在二十上下。

    那群土匪,赶着六辆马车。马车之上,俱都放着几口大箱子。箱子之上,俱都贴着“顺风镖局”这般的辐条。

    好家伙,这群土匪,显然是劫了顺风镖局的镖车。

    这顺风镖局,乃是大明数一数二的镖局,在大明二十几个省都建有分镖局,总镖局则在江苏苏州。

    这十七省绿林好汉当中,鲜少有人胆敢去劫顺风镖局的车。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顺风镖局的幕后东家,可是位黑白通杀的大人物。江湖当中,无论是白道,还是黑道,都会给他几分面子,甚至于,就连官家,都不敢不买他的账。

    对于这位神秘东家的身份,坊间的百姓,可谓是众说纷纭。

    大多说法,则是倾向于万贞儿所开,抑或者公孙狗贼的老爹公孙行所开。毕竟,放眼整个大明,在朱佑樘未回宫之前,这最嚣张,最得势的人,非那两人莫属。

    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讹传,是百姓们的推测而已,事实的真相又是怎般情形呢?

    事实的真相,或许别人不曾知晓,但我却知晓,只因,顺风镖局的幕后东家,不是他人,正是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为何要在大明开设镖局,这其中的缘由,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除了顺风镖局名义上的大东家之外,这世上知晓这个秘密的,只恐唯有我一人。

    提起这茬,猛然想到,公子刑天身上那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我是几乎皆都知晓。

    在公子刑天那里,我是的的确确真真切切占有了他人生的诸多第一次与第一位,甚至于唯一一位。

    当时,为何就从未想过,公子刑天能将那诸多秘密独独告诉给我,岂非说明我在他心中,占据着与众不同、举足轻重、独一无二的特殊地位呢?

    当真是从未想过呢?还是也曾想过,不过后来又被自个给否认了而已?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劫谁的镖不好,敢劫你姑奶奶男人的镖,黑风寨是么,姑奶奶非得叫你这黑风寨变成白风寨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