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 四民柱石论

银刀驸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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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中土既有历年造购之兵轮,又有新增之铁甲、快碰、蚊子等船,并自造巡海快船,宜酌以铁甲以为坐镇,有炮台以为依附,有海口以握要冲,有蚊船以为救应,巡海之船,拟分南洋北洋两大支,无事则梭巡东洋、南洋、印度洋及美洲、非洲、澳洲、欧洲各岛、各埠。由近而远,逐渐游历以练驾驶、习水道、张国威、护华商。有警则北南互为声援,敌窥一路,则守者拒之于内,巡者击之于外;敌分窥各路,则避实击虚,伺隙雕剿。或三路同出,使敌疲于接应;或彼出此伏,使敌无隙可乘。至各路攻守机宜,必籍内地电线互通消息,乃能联络一气。如此而敌犹敢轻犯者,鲜矣。倘现在各船尚未足数,宜竭力购足,俾得成军。仿造快船、碰船、蚊子船各数艘,以备临阵补阙、应猝之用。论者曰:如此布置,非费千百万金不能有成,目下帑项未充,费何从出?不知天下大势,须筹全局。敌之敢于窥我者,以我力之未足也。试观从前海疆有事,一役之费动辄一、二千万金,而百姓之损失尤多,国威之摧挫不少,又何益也?今乘无事之日,筹赀自固,使敌不敢生心,国计民生均受其益。移有事时之用项于无事之时,未雨绸缪,保全于无形者实大……”

    “语云:‘能富而后能强,能强而后能富’,可知非富不能图强,非强不能保富,富与强实相维系也。或曰:现下府库未充,赋税有限,公用支绌,民借难筹,巧妇宁能为无米之炊?何曰非能?商市之兴衰,货物之增益,销路之宏远,须仗聪明才智之士思深虑远,而后操奇计赢,胸有成竹。况商业至今日而愈繁,商术至今日而愈巧。泰西诸国,每有国用不敷之时,便借贷于钱商,以济水火,事毕偿还本息,故时能转危为安,此为‘借米为炊’之法,彼国可用,我何不用之?……”

    听到这些在后世也称得上是“振聋发聩”之言,林逸青不由得肃然起敬。

    而林义哲的奏折内容,现在竟然出自一位日本艺伎之口,更令他震惊不已。

    “诗织,你可知道,林文襄这个折子里面,说的最好的,是哪一处?”伊藤博文的问话将林逸青的思绪拉了回来。

    “当是这‘桌腿’之论。”如月诗织象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掩口吃吃一笑,回答道。

    “诗织为何发笑?”伊藤博文好似猜到了如月诗织想起了什么,笑着问道。

    “就是这‘桌腿’之论啊……”如月诗织笑道,“‘亲王狗吃屎、尚书嘴啃泥、侍郎倒栽葱’,乾国小儿皆唱为笑谈,春亩先生还记得么?”

    听了如月诗织的回答,伊藤博文放声大笑起来。

    林逸青听到“亲王狗吃屎、尚书嘴啃泥、侍郎倒栽葱”这句歌谚,心中奇怪,他知道这当中应该是有故事的,是以没有多问,而是凝神静听。

    “林文襄这个折子,最厉害的地方,便是以‘士农工商’四民喻为国之桌腿,缺一不可,真是绝妙文字!”伊藤博文道,“乾国的那班腐儒书生,又是辩驳不得,而一二亲王大臣为反对林文襄予商民之平等地位,竟然亲身去试四腿长短不一之椅子能否坐稳,真是愚不可及!”

    听到这里,林逸青明白了过来,也禁不住大笑起来。

    林义哲整治这些顽固派的办法,其实也有不少,只是效果也就是折辱他们一番,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上一次他那篇《西国圣道考》,便着实为难了这班人一回,这些人本不认同洋人为人,而洋人既遵圣道,则便不能讥以非类了。是故乾国兴办洋务,从此少了一大阻碍。”伊藤博文叹道,“那时我还以为,文章立论能写到如此,已是极致了,不意他又能更上了一层楼,把这‘士农工商’的桎梏也给破了!他是真正的天下奇才!可惜生在乾国,而不是日本!”

    “士农工商,排列有序,视商为贱业,古以有之,而欲兴商利民,非破除此等陈腐之见不可!”林逸青也感叹道,“而要破除成见,何其难也!谁知林文襄竟能做到!今日回想起来,仍觉不可思议。”

    林逸青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熟悉近代历史的他知道,这“士农工商,商为最末”的成见,实在是为难了那一代的中国仁人志士太久太久!

    事实上,东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农轻商,对商业的厌恶是一个共同的早期传统。早期的西方也是一样:“对商业现象的鄙视——对市场秩序的厌恶,并非全都来自认识论、方法论、理性和科学的问题。还有一种更晦暗不明的反感。……对生意人的仇恨,尤其是史官的仇恨,就像有记录的历史一样古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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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翁叔平日记》:

    “光旭元年正月二十九日奉上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林义哲条陈,其摺有建海军、护华商、开地矿、修铁路、安电报诸项,于筹饷一项则倡言兴商业以开饷源,并议借洋款,其于摺内极言工商之重,称士农工商皆为国之柱石,犹椅之四腿并列,有缺损则颠仆。其论一出,闻者哗然。以其多引管子孔圣之言,太后似为所动,交朝臣会议,敬邸、纯邸、文相指其言为是,沈相、宝相、李兰荪尚书默无一言,礼邸、单地山尚书(吏部尚书单懋谦)、徐豫如侍郎(徐桐)极言其论之非,余亦欲辩之,然细审通篇,无处不为圣言,似难以驳诘。……朝议多时,不能决,太后命内监取椅来,以锯将各椅腿分去一块,长短不一,置于殿上,曰:‘有能坐而不仆者,乃可禁林义哲之议。’礼邸率先上坐,前仆于地,脸破出血;继单地山亦上前坐,跄于阶前,唇裂,落齿一枚;徐豫如上前继坐,亦前仆,倒栽于地,头破。由是再无上前坐者,林议遂定。不日将见明诏,心中不胜郁愤,是夜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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