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大获全胜

四不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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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剑诀戳一次,比直接用剑攻击一次更耗能量,双手同时狂戳比用剑攻击快了十倍以上。短短几秒钟内狂戳上百次,我真的虚脱了,连迈一步都觉得困难,现在只要有一个敌人冲向我,就能轻易把我杀死。

    飞扬的尘土很快被风吹走,地上的尸块冒着丝丝寒气,渗出少量血水。四面八方都是敌兵,密集的长矛有如愤怒的刺猬,但是没人冲向我,安静得可怕。再过几秒钟,敌兵开始骚动,大部分人都往后退,面具也遮不住他们的惊恐。没人看出我的虚弱,而我杀了他们主帅却是铁一样的事实,谁还有勇气面对我?

    远方有人大吼一声:“杀——”

    “杀……”千千万万个声音响起,有如闷雷滚动,震天动地。普通人发出的杀气弱不可见,但数以万计的人同时暴发杀机,却能让天地变色,狂风转向。数不清的奴隶兵嚎叫着往前冲,如洪水决堤,似海啸卷地,场面非常壮观。

    军无主将,士气已丧,敌兵争先恐后撒退,撒退的人都远远避开我,就像是我划了一块禁止通行的地盘。唯一没有后退的只有敌人主帅骑的那匹白马,它向我走来,低头去嗅地上已经变成了无数碎块的主人,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露出了悲伤和不舍的表情。

    一匹马也会有人类的感情?也许是我想多了。

    “呜……”远方响起浑雄嘹亮的号角声,伴随着号角声一阵整齐的喊杀声响起,一股轻甲骑兵从山后杀出,切入正在撤退的敌阵中,那是百里九带的人马!

    惊慌混乱的敌兵根本挡不住气势如虹的冲击,一触即溃,四散奔逃,中部被截断了。数不清的奴隶兵也冲近了,围堵逃跑的敌人,把人一块块吃掉。

    之前我以为没有经过训练的奴隶兵没有多少战斗力,这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我亲眼看到几个拿着敌人武器,骑着战马的奴隶兵领先杀入敌人群中,接连把迎击的敌人挑落马下。

    这并不奇怪,被打入恶鬼界当奴隶的人,大多是凶悍之辈,奴隶之中绝对有些像我和车追命的人。他们在之前的战斗中已经击杀了敌人抢到了装备和马匹,现在发挥出惊人的战斗力了,比敌人正规军还要勇猛擅战。即使是最胆小的人,这时也知道己方必胜,敌人必败,热血沸腾奋勇往前冲。

    我喘息了一会儿,感觉好多了。转头一看,白马还在主人尸体边徘徊不肯离去,不时发出刨蹄悲鸣。我有些感动,这匹白马比许多人类更忠诚,长得又如此漂亮,若是肯跟我就好了。

    我慢慢向白马走去,盯着它的眼睛说:“你的主人已经死了,将军难免阵上亡,也算是死得其所,你不必悲伤。如果你没有地方去,就跟我走吧,我会善待你的。”

    白马像是听懂了我的话,仰头长嘶一声,打起精神来了。我伸手去摸它的头,它立即避开了,但没有逃开,我再慢慢伸出手,这一回它盯着我没有再避开。

    这匹马明显比一般的马更高更长,全身无一根杂毛,白得像是雪一样纯净。特别是脖子后面的鬃毛细密柔顺,迎风而动显得特别飘逸,四蹄上都有一丛毛特别长,显得与众不同。它的眼睛很大,黑得像宝石,给人一种温驯、纯洁、忠诚的感觉,没有一般骏马的野性。

    我越看越喜欢,要是玉瓷穿上一件漂亮的裙子,散开一头长发,骑着它在草原上奔跑,那一定美极了。它不应该在战场上撕杀,应该载着玉瓷在无边的原野上自由奔跑,蓝天白云,青草野花……

    白马又一声长嘶,把我从幻想中惊醒过来,战斗还没有结束,都想到哪儿去了?我急忙捡回火精剑,翻身上马,一拉缰绳,白马立即四蹄翻飞奔跑起来,又快又稳。

    后半截敌兵完全溃散,消失在奴隶兵人群中,前半截却没人能挡得住,冲破前来挡截的奴隶兵,涌向通明城。敌人已经没有斗志,像落水狗一样好打,我们当然不肯放过他们,骑兵紧追在敌人后面。

    敌人是重甲骑兵,我们的骑兵大部分是轻甲甚至无甲,当然是我们跑得更快,紧咬着敌人不放,把落后的敌人一个个击杀。如果敌人转过身来,我们未必是他们的对手,但是他们已经没有勇气转身了,兵败如山倒,恐慌情绪一产生就再也无法停止。

    通明城外黑压压一片人摆开阵势,那是刚出城接应的痴象兵,全部都特别高大强壮,身穿重甲,手持大盾。他们筑起的防御阵形,足可抵挡敌方千军万马冲击,但是自己人马乱糟糟冲撞过来,却让他们全乱了。这是挡住好呢,还是让开好?问题是溃败的骑兵像一盘散沙,旋风扫落叶般卷过来,往哪里避?挡也挡不住,跑也跑不快,不知有多少痴象兵被踩在马蹄下。

    看骑兵溃败逃命的样子,傻瓜都知道大势已去,后面的痴象兵争先恐后往城门逃,这样就堵住了骑兵逃命的路。一部分骑兵把长矛和铁蹄对准了自己人,杀开一条血路冲进城内。我们在后面追得急,来不及进城的骑兵只好分两边绕城而逃,骑兵与步兵冲撞在一起,互相践踏,死伤无数。

    我虽然起步较晚,但白马跑得快,所到之处自己人都尽可能避开,如入无人之境,很快就杀到了最前面。我刚才只是急速攻击有些脱力,喘过气来后就恢复了六七成精神体力,拿剑砍人不成问题。实际上敌人看到我追来都四散奔逃,没有一个人敢拦截我,要不是白马跑得快我甚至砍不到敌人。我就像是骑着白马在野草地中奔跑劈砍野草杆一样容易,红光到处,尽皆断为两截。

    城门来不及关上,我在敌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冲进了城内。城楼上有一个敌人将官正举斧想要砍断铁链放落重闸,我一剑向他投射过去,正中心窝,前胸透后背。他的大斧无力落下,砍在自己脚上。

    敌人已经对我畏之如虎,见我杀进城内,争相逃命,我手里没有剑,居然没人攻击我。后面我们的人马紧接着进入城门,我放下心来,直接骑马冲上城头,取回了火精剑。

    数不清的奴隶兵如百川汇海而来,看到白马红剑鲜明的我站在城头上,更加兴奋,杀声震天。来不及进城的人绕城而跑,追赶逃跑的两股敌人骑兵,此时我的骑兵已经不再是一千多了,而是好几千,因为敌人的马装备了我的兵!

    城内的战斗比我想像的要更容易,不是敌人不堪一击,而是根本找不到敌人杀。敌人的主要战斗力量是骑兵(怒狮兵),总数约五千,八成已经被我们杀了,两成正在逃亡中;痴象兵约一千人,被自己人冲散践踏,再被我们补刀已经报销;步兵估计也有四五千,但扣除后勤人员后最多不会超过四千,分散守卫四周城墙,城内哪里还有人?现在守城的步兵已经往另三个城门逃去,几乎没人进行巷战。

    我们的目标不是夺城,也不是杀光敌人,而是抢劫,所以能追上的最好,追不上的也就让他跑了,抢到敌人的钱粮装备才是关键。

    这一战虽然大获全胜,但却是混乱得无以复加的一战,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带了多少人马出战,杀了多少敌人,抢了多少东西,己方阵亡多少人,全都无法统计。反正最后大家都说全歼了敌人,抢到了敌人全部东西,少数逃走的敌人当然不能开个记者会反驳我们的话。

    破城之后,我没有闲着,忙着作一件事——用火精剑把敌人一个个彻底杀死。这是一件非常枯躁、恶心、残忍、血腥的事,但我必须做,因为用火精剑杀死越多敌人,它就会越强大。另外彻底杀死敌人,是在削减敌人的战斗力,也是必须做的。

    每杀死一个人,他的精气或者说魂魄就被火精剑吸入,这是火精剑杀人不能再复活的根本原因。我有些怀疑,杀人无数之后,火精剑恐怕会变成凶器、邪器,这真是我想要的吗?但这是一个快速提升自己战斗力的途径,面对强大的敌人,我没有别的选择。我没有一个个计算数量,杀到手软了还在杀,忙到半夜估计杀了不下三千个。

    我的五百飞虎队预备役几乎全军覆没,他们大多是可以复活的,但他们本来就是训练中淘汰下来,死了一次会变得更弱,只能去做一些次要工作了。我把目光对准了有装备的奴隶兵,不论他们的装备是抢来的还是捡来的,能拿到手就证明他们有过人之处,是可造之材。

    到了天亮,大局已定,附近几十里内都找不到一个敌兵了。我叫奴隶兵们互相传递我的命令:凡是拥有武器、铠甲或战马的人都到北门外集中,被选中的人将成为我直接统领的飞虎队。

    这些奴隶兵几乎都是冲着我的名头来的,听到这个消息,争先恐后往北门外集中,不过一个小时,就聚集了上万人,声势浩大。

    本来我是想集中这些人后,说几句鼓励的话就带着他们去支援胖子的抢粮队。不料就在这时有几匹快马到达,报告说胖子和车追命带领的人马已经在前面小镇找到了敌人运粮队,四面围住杀散敌兵,已经把大部分粮车抢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