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14

不知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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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影帝和段天王秀恩爱一辈子,两人始终都是甜甜蜜蜜的。年纪渐长,秦影帝和段天王开始环游世界,拍摄记录视频。

    每当攀越一座山峰,他们都会在那最高的地方拥抱和接吻。他们征服了世界上所有著名的高峰和险地。

    后来,辗转了一圈终于还是回到了两人的家。

    秦不昼和段其琛不但是极限运动爱好者,还是慈善家。他们没有子女,金钱方面十分宽裕,于是成立了基金会,面向全世界的慈善组织。

    当被问到为什么这么做的时候,秦二爷只是眯眼笑道:“没办法,有钱任性啊。钱太多花不完我真的好苦恼啊。”

    记者问:“考虑过请人代孕或收养一个孩子吗?”

    秦不昼想了想:“可能我还是比较幼稚的那种心态,不能接受一个小孩子来和我‘争宠’吧。我不会照顾人,不一定能教好他,而这些事一定会落在其琛身上,其琛会很累。”眯了眯眼,“所以其琛只要养我一个人就够了啊。”

    记者不由笑道:“您现在看上去就像个恋爱中的小孩子。”

    秦不昼眨眨眼:“我就是个恋爱中的小孩子呀!”

    他笑起来的样子仿佛朝阳蓦地跃出地平线,带来满室溢彩和流光,目光沉静又温和,如同收入鞘中敛去了锋芒的刀,却依旧充满着生机,容颜渐衰并不能淡化他的魅力,当看到他澄澈明亮如故的金色眼眸时,很少有人不为之而心折的。

    当今的社会日新月异,改变世界的已经从当年的年轻人换上了一批。已经没有人记得正绫,正绫垮台后云何被其他的娱乐公司签走,传出了几个绯闻又唱了几首歌后就再没了动静。

    没有段其琛处处捧着他护着他,把什么资源都让给他,不断地碰壁,云何才意识到娱乐圈并不是这么简单的。

    只是后悔为时已晚。云何在一个雨夜到段其琛家门外跪下哭着喊段哥,那小模样真是惹人怜爱至极。

    秦不昼放下杂志,用胳膊肘戳了段其琛一拐子:“啧啧,听见没有,喊你段哥呢。哎呦真是小可怜,你都不心疼啊?”

    段其琛:“……”默默瞥了脸上笑盈盈眼神却写满不开心的秦不昼一眼,发了个短信给云何的经纪人让他快点过来把家里的孩子带走,然后把手机放到一边。跨坐到秦不昼腰上,“来做?”

    秦不昼:“不要每次都这样转移话题好么。我不吃这一套的。”说着就把段其琛衣服扒了个干净。

    项峥嵘和安奕宸的事业都到达了顶峰,一个在影视圈已经可以被称为老前辈,一个是新生代仍活跃在一线的天王。

    莫枫的脱口秀倒是一直很不错,《不一样的男神》开播纪念日还邀请了其余五人来上节目。

    不过,很少有人不认得秦不昼和段其琛的。有时候在大街上会突然有人开始追逐一个打扮奇葩的不明生物,秦不昼一阵疯跑过后拉着段其琛躲在墙角,表示果然是人太帅到哪都会被认出来。

    然后两人相视着笑起来。

    绿植墙长得越发茂盛,满院幽香,不过段其琛已经没有力气修剪,便任由着它了。秦不昼躺在摇椅上,怀中搂着段其琛,有一下没一下地摇晃着。

    “等我。”秦不昼低声说。

    段其琛昏昏欲睡,有些艰难地伸手搂住秦不昼的脖颈,贴在他脸侧轻轻磨蹭:“嗯。”

    白离川睁开眼,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被“轮回”牵引到下一个小世界。法则的力量桎梏住他,正在暂时屏蔽他的记忆,虽然这感觉并不舒服,但他已经习惯。

    遥远的星空一隅,正在002身侧倚着他小憩的001猛然吐出一口血。

    002一怔,立刻揽住他:“怎么回事?”

    “有人动了轮回……”001的目光有些暗淡和困惑,他看着002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精神却愈发萎靡,直接眼睛一闭睡了过去。

    谁敢动神之王权之一的本源法器?谁直接能伤到惩世神001?002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视线移向天地之间那道矗入混沌通道的双生御座:“他的目标是……”

    002抱着001飞掠而起,属于济世神的纯白屏障升起,化作镜面和光羽笼罩整个神界。无数神明抬起头,膜拜着这仅次于创造和传承的强悍力量。

    他的声音在瞬间传遍了神界,冷然无比地响在神界每一个生灵耳边:“神界——戒严。”

    ·

    迷蒙之中,秦不昼睁开双眼,逐渐凝聚了意识。掀开被衾,从床榻上慢吞吞地坐起身,手按在了自己拖在榻上的一头长发上,秦不昼意识到这是个古代世界。

    试着动了动腿,膝盖以下一阵麻木,双腿无法动弹。

    他这次……莫不是个瘸子?

    秦不昼皱皱眉,挥手唤出一本透明的书。书籍翻开,扉页上写着书名:《绝宠娇娘子:丞相夫君太诱人》。

    一段段文字飞快掠过脑海,秦不昼很快明白自己这次的身份是个叛军头子。而且是个死的挺惨的叛军头子。

    大永王朝帝王荒淫无道,民怨沸腾。一时间群雄并起,试图决出新的天下之主。

    秦不昼就是这场纷争的胜利者。他的下一个目标就是——大永国都。不过在打服气其他叛军的时候伤了腿,最近正在修养调理。

    秦不昼本来是个猎户,后来莫名参了军,又莫名成了叛军头领。他对待敌人冷酷残暴,对待手下严苛至极,但是对待百姓却如沐春风,因此很受民间喜爱,许多人口称其为承泽君王,对齐颇为爱戴。

    大永王朝有个这样的国君,能支撑到今日除了先皇留下来的丰厚国库以外就是一文一武两位权臣。

    丞相莫半知,元帅陈听涛。

    莫半知就是本文的男主,莫半知是他的文名,平日自称叙生。没有几人知道他的长相,只知道年纪不过加冠有余,为人冷静睿智。

    男主这次乔装打扮随商队出行,本想探听叛军的消息,却在中途被手下下了蒙汗药,打算交给叛军。但出卖他的手下在把他交给叛军前就被打劫商队的土匪乱箭射死,临死前留下一句“朝廷走狗丞相莫半知就在商队里”。

    虽然没几个人肯信,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叛军赶跑了土匪,然后将商队里所有年纪四十以下的男人都扣押下来。男主起初不愿,被秦不昼直接从马上拽下来扔地上,才发现自己中了蒙汗药。

    不过幸运的是,男主在被关柴房的时候被秦不昼的妹妹发现,秦不昼的妹妹觉得他为人正气,一定不是朝廷走狗,于是提议让秦不昼把他收了当文书郎。因为秦不昼很没文化,目不识丁,连战役总结都不会写。

    妹控秦不昼自然是答应了。

    男主身份没有暴露,于是在叛军中隐藏身份留了下来,取信秦不昼,最后在战场上临阵改变秦不昼的文书,成功作为内应平叛。

    皇帝龙颜大悦,重重赏赐了男主,男主一生权势滔天,人皆敬畏。

    让秦不昼觉得恶心到不行的不是人物崩坏,不是这结局,不是行文之间的小学生文笔,甚至不是男主背叛了秦不昼使叛军全军覆没还被作者叫好的行为……

    而是原男主居然和公主成亲了居然还说秦不昼的妹妹是自己真爱,就算她哥哥是个叛军也不会嫌弃她的?

    秦不昼的内心:喵喵喵喵喵喵喵??!

    什么鬼??这恶心的情节让秦不昼简直如鲠在喉,要不是他现在腿受伤了恨不得在房间里跳上三百圈。

    所幸他还是很清楚,做出这些事的是原男主而不是他的离川。

    秦不昼撑着身子坐上床边轮椅,他要快点找到恋人,然后亲亲他。治愈自己受到了打击的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