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六觉

七品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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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她安心,十年寿命又何妨。”戈登看着飞天夜叉,凄笑道。

    飞天夜叉冷冷地盯着戈登,一字字道:“真正的实力是用痛苦和折磨经过时间累积而堆砌起来的,其中忍受的痛苦,饱受的折磨又有几个人能理解。像你这种凭借外物得来的力量,是永远打不过我的。”

    戈登道:“你的一只翅膀已经被我齐根斩断,身体已经无法保持平衡,你必败无疑。”

    “未必。”

    飞天夜叉满脸阴郁,狰狞恐怖。一只手绕过肩膀,抓住那只完好的翅膀。他额头青筋暴露,大汗淋漓。瞬间眼中闪过厉色,大喝一声,竟将那翅膀硬生生的扯了下来。

    他扯下来后,随手就丢到了地上。脸上痛苦更是一闪即逝,对着戈登阴笑道:“翅膀断了不要紧,半年后就会长出一双新的翅膀。但若尊严没了,那可就再也无法弥补了。”

    木魁族有超强的身体修复能力,属精灵一族。

    飞天夜叉这种自残行为,戈登看的是心惊胆战,他额头上再次渗出了汗水,一双手握的更紧了。

    “小鬼,这样真的很痛,不过你放心,我的痛苦,定会加倍还你。”飞天夜叉狰狞道。

    戈登还未答话,就感到一股劲风扑面而来,定睛一看。只见那飞天夜叉一掌击来,心下一惊,来不及多想,一记钢拳抽出,对了一掌。

    不料不敌,一股无形屏障向他压来,顿时血液倒流,一股恶心之感涌上心头。忙倒退好几步才站稳身子。

    飞天夜叉一掌落空,身形一变,化掌为指。他身形如电,狡如脱兔。

    飞天夜叉使出的正是儒家六艺中的奥义‘电步’,踏步乘风,动如闪电,是一种攻击与防御的辅助技能。亦云“鬼步”,练到极致,可以脚踏虚空,御风而行。

    戈登就是一个孤岛上来的野小子,哪里知道什么电步。就算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也无法预测飞天夜叉的行踪。

    心下一惊,对着周围就是一阵暴风雨乱打,他想靠密密麻麻的拳头将飞天夜叉逼出来。

    拳如烟花,充斥整个空间,没有任何死角,可谓完美打击。飞天夜叉所有虚影,都被钢拳洞穿。

    可是戈登的攻击毫无效果,所有的虚影同时露出了阴笑,似在嘲笑他的攻击。

    戈登大惊,出拳更加威猛,更加凌厉。但依然没有任何效果。

    “难道他是幽灵,从这里消失了?”戈登心里狐疑道。

    “小鬼,你在练拳头吗?”空间里忽然传出肃杀声。三分讥讽,七分肃杀。

    戈登心里‘咯噔’一下,大感不妙。

    突然破空声大响,紧接着背部就传来金属相撞的声音,他被一股强劲的推力,抛飞了出去。

    飞天夜叉现身出来,看着地上的戈登,一字字道:“奥义——响指双花”

    戈登空中一个转身,稳稳的站到了地面上。

    浑身肌肉微微鼓起,身上的二十个伤口,又因为刚才的攻击裂开了,在不停地滴着血。

    戈登却丝毫不在意,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飞天夜叉。

    因为冥豆的作用之一就是可以麻痹人的痛感,食用之人,犹如鬼神附体,直到血液流尽,才会倒下。

    飞天夜叉眼睛扫过戈登的伤口,眼睛闪过呀色,他想不通为什么自己刚才的全力一击,竟然对戈登一点作用也没有。

    心中懊恼,也甭废话,步子一迈,滑出道道虚影,又从原地消失了。

    戈登刚才一阵暴风雨乱打,只注意到了‘飞天夜叉’的步法精妙。却不知飞天夜叉还有更绝的。

    ‘电步’在‘儒家六艺’里仅仅只是个辅助技能,本身不带任何攻击、防御属性。往往都是和其他五艺搭配使用。和‘犀首’、‘响指’、‘血足’搭配进行攻击,这样可以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鳞甲’主要是用来防御的。随时都要用到,也非常重要。儒家六艺还有一艺,便是‘六觉’了。

    ‘六觉’即六感觉醒,是六艺里最难修炼的技能,不知多少所谓的天才,能人奇士,都无法踏足这个门槛。号称‘百年难修’、‘千年小成’的究极奥义,非奇才不能。

    刚才飞天夜叉与戈登的那场较量中,面对 戈登全无死角的暴风雨攻击,飞天夜叉仅凭‘电步’可以遁走,但如果要突破这密密麻麻的拳头对戈登实施打击,非‘六觉’不能。

    ‘六觉’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心觉。六觉开,天地现。每感觉醒,对这个世界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如视觉开通、听觉开通,可见平时不能所见,可听平时不能所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菜一碟。与修道者‘开天眼’不谋而合。

    ‘六觉’中最令人顶礼膜拜的就是‘心觉’,‘心觉’不同其他五觉,需其他五觉全部开通后,才能‘开心脉,通心觉’。可分善恶,可通人心。至今只有少数人问津。

    ?

    话说‘飞天夜叉’再次消失后。

    戈登眉头紧锁,盯着周围空间,只见周围到处都是‘飞天夜叉’的虚影,每个影子的形态、表情的一样。分别以不同的速度向戈登靠近 着。

    每当有影子靠近戈登,不管真假。戈登就给他一记拳头,瞬间洞穿他的身体。

    戈登一边挥舞拳头将如幽灵般飘来的虚影击成粉碎,一边观察着地上斑斑点点的血迹。他发现不停有血洒在地面上,将旧的血迹覆盖。

    良久,他突然心中一亮,竟找到了反击飞天夜叉的方法。而给他启示的不是别的,正是地上斑斑点点的血迹。

    飞天夜叉仗着‘电步’绝技,身如鬼魅,形如闪电,影无踪。他所到之处略微一停,就会在空间形成一个虚影,用来迷惑戈登。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虽老辣,注意到了地上的血迹。使出‘电步’绝技,外加蜻蜓点水,没有在原有的血迹上留下脚印。但他却忽略了自己,反而是自己身上的鲜血暴露了自己。

    地上那一条条斑斑血迹,戈登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虽然血滴落下之时,飞天夜叉早已离开此地。但戈登正尝试根据地上的血迹,判断‘飞天夜叉’的行动轨迹,进而推断出他的位置。这正是他在孤岛上捕捉猎物的惯用方法。

    戈登似乎已经和飞天夜叉交换了身份,现在的他,是猎人,飞天夜叉而成了猎物。

    “发现了”,一条血迹向这儿蔓延而来,戈登心里感叹一声,鼓动猿臂,向那儿砸去。

    “轰~~~~~~~~~~”

    不料他却砸空,收拾不住,在地上砸出个一丈多宽的巨坑。

    “糟糕,时间没有把握好,不会被他发现了吧?”戈登站起身子,心里一阵忐忑。

    空间里传出一阵轻‘咦’,但马上又消失了。

    戈登瞪着眼睛,仔仔细细的观察着地上的血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接下来,他心里蹊跷不已,因为经过自己刚才那一击,飞天夜叉就好像真的消失一样,地上的血迹一点变化也没有。

    “怎么回事,怎么会突然就消失了呢?”

    “难道”

    突然,戈登后背一凉,似乎想到了什么,猛地转身。

    只见一条斑斑血迹正沿着弯曲轨道,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向他靠近。

    戈登心下一惊,来不及多想,两手抱成团,大喝一声,“众神之怒——战斧”向血迹蔓延的前方砸去。

    “噗~~~~~~~~~”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更令飞天夜叉难以置信的是,戈登这次并没有砸空,而是不偏不斜的砸在了飞天夜叉的胸膛上。

    飞天夜叉砸中瞬间,就现出了原型,面色殷虹,忍不住吐出一口浓稠的鲜血。

    戈登双手抱成的拳头微微陷进了他的胸膛。

    飞天夜叉来不及多想,猛踩地面,快速离开了戈登的攻击范围。

    “呃”

    移动过程中又忍不住吐了两口鲜血,他吃惊地瞪着戈登,满脸惊疑,喘着气道:“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会发现我?”|

    戈登没有继续攻击,放下手臂,指了指地上的血迹。

    “难道”飞天夜叉瞳孔一缩,忍不住道。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通风的墙,再厉害的功法,也会有他的弱点。”

    “你说的没错,在厉害的功法也会有它的弱点。但不幸的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发现这些弱点。”飞天夜叉喘息道。

    “你是在赌吗?”

    “哼,你刚才算计的是我的弱点,不是功法的弱点,所以我不是在赌,而是在谈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只不过中间出了点意外而已。”飞天夜叉喘息道。

    “无论怎样,我都是赢家”戈登道。

    “那倒未必”飞天夜叉脸色阴冷,喘息道。

    戈登握紧拳头,道:“这场战斗看来是场持久战,谁坚持到最后谁就是赢家。”

    “说的没错,小鬼,看来你很了解现在的情况,你我现在都已经是强弩之末,老夫内力已经所剩无几了,而你的 血也流的差不多了。与其这样拖下去,还不如拼尽最后一点力气,轰轰烈烈的打一场,你说咋样。”

    戈登听了,似乎有点动容,道:“你说,怎么个打法儿。”

    飞天夜叉,仰首大笑三声,道:“赢者为王,败则为寇。老夫现在突然想明白了,栽在你这种小鬼手里,并不丢脸。”突然脸色一凛,道:“与其耗死,倒不如让我们各自使出自己最厉害的招数,一招定胜负?如何?”

    “求之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