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借刀

葱山跳荡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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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弩所用的箭矢改良之后,便可多次反复使用。这样长期作战之时,需要携带的弩箭反而变少了。只要保证每一次都作战取胜,弩箭就永远足够使用。

    当然如果败了,带的弩箭连同硬弩都成了敌人的,那样的话,多带多少都没有任何差别了。

    安西新军装备着大量的马匹和骆驼,每一匹架设了重型弩的骆驼本身都要携带上百斤的箭矢,另外还有大量的驮马,主要也是用来运送这种钢制弩箭的。这些马匹和骆驼,保证了唐军弩阵始终有着足够的杀伤力。

    打扫战场的士兵以新兵为主,都是一二十岁的年轻汉子。按照命令,不管敌人还有没有一口气,见到一个就要给上两刀。虽然打了这么久,却都是弩阵在发挥作用,这些新兵们都没得到过出手的机会。现在站在这满地血泊之中,一刀刀地把横刀剁在波斯人的尸体上,终于是有士兵禁受不住,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这一下不打紧,顷刻间便有几十个新兵拄着横刀弯下身子,在血泊中拼了命的呕吐起来。

    老兵们继续执行军令,一边回收弩箭一边把刀子砍在波斯人的尸体上,同时不忘嘲笑这些新来的家伙。

    “都有娃子的人了,瞧你们那点儿出息!”

    “后生,咱这可是给你们父兄报仇,吐什么吐,他们在怛罗斯川怎么对你们父兄的,你们现在就怎么还回来。这是喜事,知道么?”

    “这还没让你们真的和黑衣贼动刀子呢,真要是让你们上了战场,也就这个怂样子?”

    肠胃里的东西终究有限,吐完了也就空了。新兵们脸色都不太好看,却都是坚持着挥动横刀,把看到的尸体剁个稀巴烂。

    马璘微笑着看着这一幕,不由得想起自己第一次杀人的时候。关中汉子马璘的记忆不去说他,他自己第一次出现在怛罗斯川的战场之上,占据了这具关中汉子的身体,便是兵败的那个夜晚。面对着蜂拥而来的敌人,他只能是一边呕吐一边杀人,直至完全失去意识。

    等到在飒秣建发动之时,他再把横刀砍进波悉林骑兵的脖子里便没有了任何负担。第一次都是这样,百战精兵也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

    打扫战场的时间,比之前杀人的时间还要长。边令诚早已兴致勃勃的离了军营,去到波斯战俘那边找木坤问话去了,马璘看着步兵们一遍遍的巡视战场,把每一根弩箭都回收回来。

    至于波斯人的各种兵器,也都是收集回来。这些武器将会运回安西,在马家作坊里重新熔炼变成精钢,制造成安西军需要的各种武器。波斯人的破烂战甲,根本就没人能看得上眼,直接就留在他们身上。

    趴在铁丝网上的波斯人足有千余,都已经是彻底的死透了。马璘让战士们把这些尸体全部拉开,这样铁丝网就再次恢复了作用。现在就是再有敌军来攻,靠着这座军营依然是可以轻松杀伤来敌。

    封常清极为兴奋,看着眼前的战场道:“两万之敌全军覆没,汉家儿郎居然是无一损伤!仁杰,这样的战斗,老夫还从未听说过。仅此一战,你我都足以彪炳史册了。这可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啊!”

    马璘笑着点头,道:“靠着将作监的利器,黑衣贼又是一个蠢货领军,我们才胜得这般容易。八牛弩这种东西,越多越好。”

    “给你装备这么多硬弩,老夫已经是倾尽府库了。我大唐边军众多,哪个节度使那里不需要这等利器?短时间内,将作监是不会给安西军任何补充了。”

    “若是这样,我们不妨自己制作。”马璘笑道。

    “自己制作,可行么?”封常清皱眉道,“须知打造硬弩可不是打造箭矢那么简单,从材料到工匠都是极为考究的。”

    “试试吧,说不定能造出来呢?”马璘打了一个哈哈道。

    封常清看了马璘一眼,点了点头,叹息道:“仁杰,你来安西十年了,老夫看着你一步步走到今天,以前只以为你是一员勇将,现在看来倒是小瞧你了。仁杰不愧是显宦之后,竟然是胸有锦绣,文武全才,这些年来却是深藏不露!”

    马璘呵呵一笑,有些事情必须要让这些人习惯,不然老是藏拙,那可就太累了。

    “弓背霞明剑照霜,秋风走马出咸阳。未收天子河源地,不拟回头望故乡!”封常清低声吟诵,叹息道,“仁杰这首诗,如今在安西极为风靡,再过些日子,只怕要传到长安了。岑参说这应是你来安西投军时所作,这些年老夫竟然未发现你的本事,还真是惭愧。当日谋划西征大食之日,若是能向仁杰问计,不知今日又是何等光景?”

    马璘汗颜,心道那时我还没穿越呢,关中汉子马璘那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万人敌,问计于他那就是问道于盲。

    看封常清的意思,显然是相信他能自己制造出八牛弩来。高仙芝怛罗斯之败实乃封常清平生恨事,马璘也不想他继续说下去,便岔开话题道:“我大唐弩箭之利,天下无双,却不能每次都作为依仗。我想要的安西军,便是不靠弩箭之利也能平原阵战击败敌人。若是一味利用弩箭之利,早晚会失了勇气,敌人便是败了,也不会服气。”

    封常清颔首,笑道:“仁杰能这般想,我就放心了。器械之利,未必永远在我,若没有必胜之意,决死之心,算什么大唐铁军!便是没有弩箭之利,依然能够血战黄沙不胜无归,才是我安西大好男儿!”

    两人对视一眼,都是大笑起来。一时之间,不由得感到惺惺相惜。

    封常清看向了几里外的火光,叹了口气道:“边令诚今晚实在可恨!若非是他阻拦,这些黑衣贼早已全部授首!如今留下这几千恶贼,倒是一大祸患!”

    马璘笑了笑,压低声音道:“大夫勿虑。砧板上的肉而已,到了我的手里,岂能让他再走脱了?明日日出之后,便是这些恶贼授首之时!”

    “你是要杀降么?”封常清皱眉道,“杀降历来为朝臣所不容,更何况边令诚这厮在这里,他既答应留下了这些人的性命,如何能允许你杀了这些人?”

    马璘笑道:“白刃杀人,不过匹夫之勇。借刀杀人,才是君子所为。”

    封常清失笑道:“这般无耻的君子,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话是不错,未知刀在何处?”

    “大夫且等着看吧。该来的时候,刀就会来的。”马璘笑道。

    ……

    漆黑的夜色中,唯有淡淡的星光落在大地之上。远处传来阵阵疏落的马蹄之声,不久之后,十几匹健马出现在草甸之上。

    为首的骑士挥了挥手,战马慢慢停了下来。

    “举火!”骑士沉声命令道。

    “是!”身后四名骑士同时应道。

    五根蘸满了火油的火把熊熊燃起,照亮了这方草甸。杨预回身看了一眼,已经看不到军营方向的火光了。

    这个距离,已经是足够的远了。

    夜间赶路,没有火把实在是太过危险。这几位兄弟都是好样儿的,可不能在夜里赶路出问题。

    “杨大哥,咱们这是要去哪里传军令,为何要偷偷摸摸的?”一位骑士忍不住问道。

    “去哪里?自然是疏勒城了。”杨预笑道。

    见那骑士还要说话,杨预脸一沉道:“别废话了。这是将军亲自下的命令,让咱们天亮之前务必送到。别想那些有的没的,谁要是给老子出岔子,小心脑袋!换马!”

    说着杨预双手一撑马鞍,便到了身边另一匹战马背上。身后四名骑士连忙快速换了坐骑,这时杨预带着三匹战马已经蹿了出去。

    四人连忙跟上,十五匹战马四蹄翻飞,向着疏勒城外快速驰去。有了火把的光芒,可以看到白日里来时的痕迹,这夜路也就好走多了。

    连续不断的奔驰,不时更换坐骑,一百多里道路,对于轻骑快马的骑士们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天空依然漆黑,远处已经可以看到点点灯火。

    那不是疏勒城内的灯火,而是五俟斤部落牧人们点燃的篝火。虽然失去了祖先的锋锐之气,五俟斤部落毕竟还是游牧民族,还保持着原来的一些习惯,比如宿营之时有人轮班护卫。

    “一群没卵蛋的家伙!十几万人被一群黑衣奴赶到这里,真是丢人!”杨预嗤笑一声,加快了速度。

    马蹄声打破了营地内的宁静,篝火边上的年轻突厥汉子快速上马,吆喝着冲了出来。

    “什么人?”突厥汉子大声喝道,一个个弯弓搭箭蓄势待发,不过看到骑士们身上的明光铠,连忙收了弓箭脸上现出恭谨之色。

    “你们这是哪个部落的?哥舒部落在哪边宿营?”杨预一脸的不耐烦,大声问道。

    “回大人,我们便是哥舒部落的。”一个突厥汉子连声道。

    “快带我去见你们族长,有要事!”杨预虚挥了一下马鞭,大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