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进军

飞越唐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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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律金枝再也想不到,一个人的武功,居然可以达到这样的层次,在奔马之上跃到自己的马上来,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制服了自己。

    但她随即不再觉得不可思议,因为隔空一抓,一股强大的气流产生,掉下地上数十斤重的厚背刀,就这样到了唐朝的手里。

    唐朝这个时候不知道怎样的一跃,已经提着她的身子,跃到了他自己的战马上,手里执着巨大的厚背刀。

    这隔空取物的一幕,虽然只是在几寸的空间发生,但也已经使她惊为天人。

    她本来在挣扎,就这样被一个青年男子抱住,大大的不妥,但她现在忽然没有了一点的反抗心思,她的脸上涌起红晕。

    “将她擒回城去,等本帅大胜之后回来发落!”唐朝随即吩咐道。

    耶律金枝这个时候双脚落地,被两个亲兵押着走了。

    但突厥大军毕竟是正规军队,主帅被擒,副将军随即指挥全局,在狭窄的熊耳山布成阵势,和唐朝相持,一时之间两军混战,互有杀伤。

    但突厥骑兵随即吃到了舍瓦等的苦头,因为突厥方面的将领虽厉害,但和舍瓦牛僧孺这样的人比起来,那是有很大差距的,一阵冲杀之下,顿时抵挡不住,向西逃走。

    要不是在这狭窄的地段,突厥骑兵早已经溃败,好在这支万人队原来的将军,也就是现在的副将军是个厉害的人,集合自己数百亲兵拼死守住后路,且战且走,这才没有遭受覆灭的命运,但就算是这样,也已经损失了三千人。

    唐朝军队连番剧战,牛僧孺见还想继续冲击的唐朝,说道:“大帅,穷寇莫追,且我军已疲,不如莫追?”

    但唐朝横了他一眼:“冲啊!”当先冲了出去,追杀败兵。

    唐朝心中甚为恼怒,在这样紧张的当儿,你说这种话,显然是错误的,要知道,军队首重的是武功和气势。

    现在突厥骑兵武功不行,气势也已经亏输,正是大举进攻的绝好时机,怎么能在这样的时候回军,那不是放虎归山是什么?

    他知道牛僧孺担心的是什么,他是害怕突厥后续部队会很快的前来,那样的话,就危险了,殊不知唐朝早已经得到可靠情报,突厥先锋兵和耶律金枝麻痹大意,带兵远远在前,和突厥大队相距一日的行程,所以放心追杀。

    唐朝对情报最为重视,这是他以前看《无间道》这些警匪片之后得到的启示,派班林亲自主持,带领七只雪鹰四处侦探。

    雪鹰是大沙漠之中打猎必备的东西,可以侦察到哪里有野兽,并且可以在打到猎物的时候,将野鸡得叼到主人的身边,最是有用。

    西域的王公贵人,都有这种厉害的雪鹰,以供打猎之用,有的通灵的雪鹰,一只能值上百两黄金,抵得上王公贵族豢养的豹子等珍贵动物。

    用雪鹰来侦察情报,自然是不大如意,不过以雪鹰来传递消息,却是快捷得很,而且十分的安全。要知道,在西域,由于地势复杂,多是高山峻岭,野兽众多,而且禽鸟也是不少,著名的就有秃鹫,经常出来擒拿鸟兽作为它的食物,要是用鸽子来传信,却是害怕进入这些禽鸟的嘴巴,而雪鹰厉害无比,不怕秃鹫这样的凶狠的鸟,同时它自身也以鸟兽为食,一旦被驯服,是打猎和传信的绝佳工具,非常的稳当。

    对于情报,唐朝看得是重中之重,一旦得到了确切的情报,唐朝也就不再留手。

    他知道,突厥势大,要是不先狠狠的挫折他的锐气,那自己 区区的安西都护府还是危如累卵,突厥骑兵可不像是霍伤的马贼,都是训练有素的,要是包围了安西都护,那可是危险到了极点,到时候铁桶一样的被包围,全军覆没是迟早的事情。

    好一场大杀,唐朝带领手下将士,直追赶了三百里 方回,射杀突厥骑兵两千余人,其余的仗着马快,四散逃走了,溃不成军。

    唐朝在沙丘约住军马,计点军士,战死近两千人,一只本来八千的精兵,现在只剩下六千人,但战果也是辉煌,共射杀和斩杀突厥骑兵一万两千余人,大获全胜,兵力之精,使唐朝都感觉到有点不可思议。

    这一仗,本来有些意外,唐朝没有料到耶律金枝会这么快的赶到,但她随即变成自己口中的肥羊,却是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一八千精兵,击溃了近两万人的军队,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胜利。

    唐朝当下带领大军缓缓而回,在安西都护城中休整了一日之后,耶律雄姿带领的契丹援军已经到来。几乎是在接到突厥大军进攻的第一时间,唐朝派辛白江去唐古拉河向耶律雄姿求援。

    耶律雄姿是一个和重情义的人,明知道这样做的后果非常严重,但还是义无返顾的带了一万大军前来,杯水车薪也是不顾了。

    唐朝在城门口接着,握住他的手,甚为感动,真的有种雪中送炭的感觉。

    也就在这个时候,蓝鲸率领的黄风山马贼也到了,带来近万名马贼。要知道,蓝鲸的武功和威望,和以前的霍伤相比,那是差了很远,因此不少马贼离散,自立门户,由原来的一万五千人缩水到了近万人。蓝鲸吃了唐朝的“红丸”,生死掌握在他的手上,接到唐朝的命令,自是乖乖的带兵前来,还好他武功是这群马贼之冠,以前龙卷风三兄弟又是大沙漠上赫赫威名的人物,因此也就顺理成章的做了这群马贼的新首领,不过按照唐朝的指示,收敛得多了。

    且说突厥旭烈升元帅听到败兵回去的报告,差点气得吐血,深以为耻,自责之余,飞快的催动军马,日夜兼程,要报仇雪恨!

    突厥大军纵横西域,还很少遇到这样的败绩,他也害怕此事传回朝中,反对派拿它来攻击自己。

    在临行之前的几个月,他已经广派探子到唐朝长安打听消息,结果和自己的猜测完全相同,李隆基果然不发一兵一卒,粮草更是一粒也不发给唐朝,摆明了是要整治唐朝,如传言之中的,只要唐朝有个小败,再来处置他。

    但这无疑给了他机会,经过半年多的整顿,突厥局势已经控制住了,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自不会错过。

    他知道李隆基这是在玩火,想要整一个人,竟然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他知道,以突厥强大的国力,一旦自己率先控制了安西都护府,将唐朝的势力驱逐出了雁门关以北,那就是真正的西域霸主的地位了,以后财源滚滚是肯定的,即使唐朝再次带兵来夺取,即使高仙芝再来,他也不会怕他。毕竟,唐朝和突厥以前还是经常交战。

    “寒考、麦金、冲及、混芒、压雨万、耶率清云!”行军途中,旭烈升喝道。

    这八个身边的大将立即道:“在!”

    “着寒考和麦金带骑兵两万为前部,和中军保持十里距离,其余四人各带四个万人队,一旦交战,漫山遍野的冲上去,唐朝手下有不少武功高强的大将,到时候以优势兵力缠住他,不要和和他们单打独斗,万弩齐发,不要害怕有什么埋伏,即使有埋伏,本帅亲自带三万殿后的大军支援,唐朝现在兵力空虚,即使有什么小小埋伏,也不足为惧!”

    “是!”手下六大将领一一答应了。

    旭烈升随即抽出战刀,在空中虚击一记,喝道:“唐朝,我要杀了你!”

    本来,唐朝在和他比扳手的时候,是给了他脸面,有恩于他,但是他后来终于还是知道了,罗兰阏氏和唐朝还是发生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罗兰是他的女人,他一直这样看,身为可汗的大哥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辛干虽然可以拥有这个女人,但是在旭烈升看来,这是无可厚非的,并且这就是突厥的风俗,没什么大不了,即使是唐朝开国时候的武则天,也还先是唐太宗李世民的女人,然后是唐高宗李治的女人,最后君临天下。其实,唐朝的时候,社会风气是十分开放的,女人也很开放,一个女人几个男人往往不足为奇,唐太宗就是个混血儿,他的母亲独孤氏其实就是胡人。并且西域经常发生战争,抢到的女人也是一个个的收为己有。

    在旭烈升看来,罗兰和她的儿子一起干什么事无关紧要,但唐朝在这其中得了甜头,那就是天大的罪恶了,所以他要报复唐朝!

    者兰带领败兵回到营帐的时候,旭烈升并没有责备他,仔细询问了双方交战的情况之后,他随即好言安慰他,叫他将一一逃回的败兵集合在麾下,又重新组成了一只万人大军,作为后队。

    现在,他麾下的骑兵,共有九万人,这在当时的世界上,是一只强大的力量,可以威胁到任何一个国家,包括当时西域任何一个大国的安全。即使天竺和波斯,遇到了十万骑兵的攻击,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应对不好,就是亡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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