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因缘际会

千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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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善意

    信箱里收到一封书画兴趣班的宣传单,王琅上下翻了翻,虽然看不太懂,但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于是,一周后的星期六,得到父母全票赞成与大力支持的王琅坐在一间少年书法班教室内。

    因为是临时起意,王爸爸又正好有一个师从国内书画大家的老同学,王琅所在的书法班是由该大家亲传弟子授课的常年班,当时已经开课三年多了,最晚入班的学生也有半年功底。

    “我真的可以和他们一起学吗?”

    入班之前,王琅心里有些不确定,开口向负责授课的老师求证。

    老师信心满满:“没问题。”

    既然老师都这么说了,那大概是没问题的吧……

    无知者无畏,王琅抱着新买来的洗笔桶与全套用具走进教室。

    被安排做她同桌的是一名十岁模样的女孩子,言行举止都显示出良好教养,声音尤其柔和悦耳,春日里天际漂浮的白云一样明润。

    王琅一开始对这样的类型微不自在,但她是抗干扰力很强的人,一旦投入就是全神贯注不知外物的专注,按照书法老师的要求对着字帖在垫着毛毡的宣纸上一笔笔练习起来。大约两个小时过去,准备的纸张全部练完,王琅放下毛笔,一边揉着手臂手腕,一边隔了一定距离审视自己两个小时的成果。

    这些奇怪的东西真是她写的吗?

    为什么看上去歪歪扭扭无比丑陋,和字帖上印的不一样呢……

    王琅忍不住看了一眼身边自我介绍时说叫李昭的女孩子,正铺在桌面上的宣纸快要写满,典雅端正的小楷拿来就可以做她的字帖,说不出的漂亮。

    再看看其他人的成果,虽然比不上李昭,但和她桌上那团伤害视力的东西一比,也能称得上艺术品了。

    “你也写完了?”坐在身边的女孩子一纸写完,搁笔问她。

    王琅没有回答。

    她只觉得自己脸上火烧火燎,难堪得无以言表,恨不得把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揉烂撕掉,回到来教室前的样子。

    “很不错啊。”李昭从她背后绕到另一面,拿起最下方的一张字帖比了比,凝着墨字的黑眼睛带着赞叹之色,“我还从没见过第一次握笔就能像你这么专注的人呢。”

    王琅不确定她是否看到自己的脸色,因为她自始至终头都没抬过,但这正合王琅心意——她心里其实已经有点喜欢这个声音好听的女孩子,实在不希望在她面前丢脸——下意识求证道:“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李昭答得肯定。

    王琅这个人的特点是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闻言大受鼓舞,双眼亮晶晶地看她:“你写得太好了,可以教教我吗?”

    李昭脸上泛起高兴神色,头脑却清醒:“我还没到能教人的程度,请老师过来帮你看吧。”

    和李昭一样,老师没有说任何不足,而是好言劝勉了王琅几句,提了几点建议。在两人的鼓励下,王琅彻底忘记了刚才的难堪,开开心心收拾起桌面,打心底觉得练书法确实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并决定明天还要来上课。

    贰·别人家的孩子

    学书法学了快一个月,王琅渐渐找到感觉,写出来的每个字都像是个字,而不再是鬼都不认识是什么的东西。与此同时,她和李昭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知道她本是上海人,趁着暑假假期到嫁到北京的阿姨家小住两月,一开学就要走。也知道她是个头脑非常聪明的人,很多自己半天没想通的事情,她只要一眼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就连见多识广的王爸爸王妈妈一提起她也是赞不绝口,认为她“有思想”。

    某天下午,王琅邀请李昭到家里一起做暑假作业。吃点心休息的间隙里,两人打开电视,调台找节目时看到新闻台在播报新一届诺贝尔奖评选结果,王爸爸叹气感慨现在的教育只知道让学生考试考试考试,做题做题做题,培养出一堆只会考试做题的书呆子,稍微变通一点就什么都不会,又问李昭在国外的感觉怎么样——李昭四年级暑假时随学校夏令营去了一趟美国。

    “我们的课业是很重啊。”李昭叹了口气,似乎对学校的作业量也很不满,“不过想要变通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我记得费曼就这样捉弄过不少人,其中还包括一位老练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的研究助理。”

    “费曼问这位对地心引力有很深刻了解的物理学家:如果他坐在火箭上被发射升空,火箭里放一个时钟,地面上也放一个时钟。假定要求地面上的时钟走了一小时的时候,火箭必须回到地球,因此会希望火箭开始飞回地球时,上面的时钟尽量领先。根据爱因斯坦的理论,如果火箭飞得愈高,地心吸引力愈小,时钟会走得愈快。但由于必须在一小时内回到地球,飞行速度就必须非常快,因此反而减慢了时钟走的速度,所以也不能飞得太高。怎样调整速度和高度,才能让火箭上的时钟尽量领先?”

    “这位爱因斯坦的助理研究了很久,才领悟到这个问题跟一般的自由落体问题没什么两样。他只要想象把一个物体往上发射,再限定它往上及往下飞的时间总共不能超过一小时,那就是正确的运动了,事实上这正是爱因斯坦的基本重力定律之一,即所谓的‘本位时间’——对任何真实的曲线来说都达到最高值。可当费曼用时钟和火箭的方式来问他,他却认不得这个问题了。”

    对于一个刚满十岁的孩子来说,这个答案所体现的阅读量与思考力都足以称得上可怕二字,王爸爸与王妈妈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惊愕。

    王琅却不太懂得玻璃和钻石的区别,见父母也觉得李昭头脑聪明,她反倒有一种眼光被认可的自豪感,非常高兴地和李昭继续做朋友。

    没过多久,愉快的暑假结束了。李昭开学返校,王琅也坐在四年级教室里听老师讲课,一次无意之间,她看到前排两个男生拿着一本图书广告册指指点点,讨论看哪本书比较好。

    王琅愣了愣,不知怎么,分心注意起两人的讨论。十分钟的课间休息结束,这两个讨论要看什么书的男生依然在犹豫要买哪一本,无法做出决定。第二天,两人在讨论学校里的读书社推荐了哪些好书。到了第三天,两人完全忘了要买书这回事。

    王琅心里忽然觉得一阵恐慌。

    她想起李昭书包里总要放着的一本书——开始是《苏菲的世界》,然后是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不久是霍金的《时间简史》,再是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李昭说,这些都是常读常新的书,每次读都有焕然一新的感受。而王琅知道,这是因为她每次读,自身的层次都比上一次进步很多。

    王琅记得她可以为解一道数学题花费一个下午,也记得她在图书馆里广泛涉猎各种学科书籍,还记得她随口解释花园西侧的道路较短是因为课本上提过的折角越大周长越长,更记得连书法班上的老师都很乐意为她帮各种忙——这就是天才了,轻而易举就能达到普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企及的高度,宛如俯瞰人间,高不可攀的日月星辰。

    不,日月星辰至少还有个固定距离可以去追,李昭却是普通人拼尽全力去追也只能绝望地发现两者间距离越来越远的类型——本来就拥有远超常人的天赋才能,又每分每秒利用着这份天赋拉大与普通人之间的差距,在旁人悠悠闲闲、无知无觉地讨论着该看哪本书时,她已经看完一本,伸手去摸下一本的封皮了。

    从前都是她不甘人下,争强好胜,把周围所有同龄人抛在身后,现在终于轮到她被人抛在身后了。

    王琅越想越难过,只觉得自己前八年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在真正的天才面前被击得粉碎。

    瞪大眼睛反复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坚强,委屈的泪水还是一颗接一颗地滚落眼脸,喉咙也一哽一哽地失控,王琅再也忍不住,闷进被子里失声痛哭起来。

    总有一些东西是你拼尽全力也得不到的——这是王琅第一次清晰意识到这条冷酷无情的生活法则。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还会提一点在东晋的往事,一则关于王允之,一则关于谢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