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清流县

纪久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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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和平的年代,交战边界的父老乡亲们总是异常苦逼。

    云初带着先头部队,骑着马接见了西州刺史。

    这里的情况似乎是比预料中差劲的多。

    西州刺史王大人,穿着周身绿色的常服,领口缺了一颗盘扣,下摆溅了泥浆,一脸的失魂落魄。见着云初他们几百个快马先来的,武装整齐。只当是来了救星,恨不能声泪俱下的哭诉一场。

    蒙古王公贵族带领下的正规军,无论烧杀抢掠,也都透着一副皇族的气势,不会怎么着乱来。

    这回在边境扰民的,只是蒙古人里的一批逃兵,已经算不上兵卒,至多是匪类。仗着有力气有武器,为所欲为。加之不能自给自足,充满了亡命之徒的拼搏精神。

    此地偏远穷困,连个驻守部队都没有。蒙古鞑子一过来,便是如入无人之地,先是把当官的和当地的名门望族抓起来,杀鸡儆猴的来一场屠杀。

    县令也是个聪明人,当下便慌忙的拿刀口抹了脖子,死的倒是利落。可怜他剩下的家小,男丁被绑了塞进大锅里活活煮熟。女眷被那帮强盗糟蹋了干净,孩子也绑住带走。

    百姓被堵在小城门里,根本出不去,土匪们放开了怀,在村子里抢。见了男人就杀,见了女人就奸,总角孩童便绑好了随身带走。

    云初面对绿褂子的刺史大人,瞧着他那副怂蛋的样子,心里十分的瞧不起。在感叹边境战斗力的同时,也为这一场实力悬殊的战役感到乏味。

    可惜他是没看见清流县的惨状。

    周邺被四五千个亲卫兵簇拥着,风尘仆仆的赶去县城里,着实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

    这一点云初想的很对,周邺一腔热血,是把国当做家的人,清流县自然也是他的子民,归他管辖,受他保护。现在这么血腥的一幕就生生落在眼里,对他的震撼是可想而知的。

    清流县方圆几百里,少说也有好几钱户人家。竟然是死一般的寂静着。

    周邺带着几个贴身的侍卫,在半月前便被屠戮烧抢一空的县城里,漫无目的的来回走。

    有几幢看得出来是富庶人家的宅子,也被烧成了一片焦黑的碳,后来的日子大概是下过雨,残余的房椽子也最终不堪重负,轰然倒塌。

    马蹄踏过木匾,只剩半边的一个“梅”字,咔嚓一声碎在人群身后。

    周邺夹着马肚子,又往前走了一截,到了一处村民的住所,便持着一把短刀跳下马背。

    一个大约二十来岁的男人,仰面躺在自家稻场上,背后凌乱的扑着一地鸡鸭毛。

    周邺慢慢走过去,看他四肢怪异的扭曲着,想来是被折断骨头。

    那人齐胸以下血肉模糊,腹腔之间,恐怕是腐烂已久,已然生出大片莹白的蛆虫,上面雌伏了一层指头大小的绿头苍蝇,被周邺的生人气冲到,一齐乱哄哄的飞起来,发出嗡嗡的声音。

    周邺像是什么都没有看见,抬脚跨过男人的尸体,推开那半掩的门走进去。

    整个茅屋都弥散着一种阴湿**的恶臭。

    显然是经过一场浩劫,屋里几乎空荡荡的抢无可抢了。

    年轻的女人被精光的绑在长条板凳上,嘴里塞了布条,就这么睁着一双眼,开肠破肚的死在那儿。

    血早已干涸,枯萎的皮肤覆盖在胸前白森森的肋骨上,灰败的断骨残垣断壁般,指向结了一层厚实蜘蛛网纸窗。

    周邺透过那半残废的窗口,看到自己的队伍就在不远处候命,太阳光非常刺眼的照进来。

    “这家的孩子是不是逃走了?”周邺问一个跟上来的小兵。

    小兵摇头道:“全村的孩子几乎都被绑走了。”

    “绑走了?”

    “是啊,”那人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侯爷可能不知道,转乱的时候,官兵饿的极了,是要带着孩子权当做会走路的牲口……”

    周邺不能领会其中的意思,皱着眉头看他。

    小兵顿了顿,使着劲儿看周邺的脸色,最终吞吞吐吐道:“牲口……就是没了军饷,便把那些小孩子就地煮熟了吃……”

    周邺听完,忽然觉得眼前一昏,胸腔里一阵混沌,没来及掩嘴,便“哇”的一口,吐在一边。

    再强撑着站起来时,眼前晃着那莹白的蛆虫,之后便全身微微打着摆子,一刻不停的出冷汗。

    云初和王刺史打完交道,几乎要打瞌睡。

    他觉得和他说话,还不如听那个日日粘着他的少年说些甜言蜜语。于是对他抗击敌军的能力,是劈头盖脸胡乱一通骂,随后转身回了专门给高级将领安排的住所。

    周邺也已经是回来了。

    云初一踏进门,便看见几个贴身的侍卫围在床边,有人端痰盂,有人端清水,半跪在那里忙活。

    云初吃了一惊,凑过去一看,果真是周邺,而且看上去,比起身体不适,似乎更倾向于那天听到边境灾情的表现出来的——苦大仇深。

    周邺见是云初来了,眼里有了些光,却仍是心情抑郁,不想开口说话。

    “怎么啦?”云初拉住一个手里搭着一条白毛巾的人问。

    旁边一个人答道:“少侯爷今天去了清流县,见了些不干净的东西……”

    云初愣了一愣,没说话,却已经猜出了大概。

    “都出去吧,”云初指着他们道:“哦,你,把方巾和脸盆留下来!”

    等人走光了,云初掩了房门,用方巾给自己擦了汗,才转身走道床边。

    “怀上了?”虽是揶揄,语气已然放缓三分。

    “说反了把?”周邺带了疲惫的笑意,终于气若游丝般的开口。

    云初皱着眉扶他起来,心里乱糟糟的说不上来什么味道。先是在他脸上手上额头上扎扎实实的一阵乱摸,又探到衣袖内,发现他盗汗的厉害,忍不住叹道:“小孩子一个,还总是要学人家压人,这身体渣的,快比上林妹妹啦!”

    周邺刚打算问林妹妹是谁,却觉得云初细瘦的胳膊使了力气,整个埋进自己怀里。

    “就是为了天下,也得健健康康的才好……”

    云初声如蚊蚋,喃喃道。

    心里仿佛蓄满水,一波接着一波,潋滟起伏,湿润柔顺。

    少年咬着牙,压抑着满腔被现实碾碎的失意,低哑的絮叨。

    “云初,还记得小时候我们就一块儿玩,你十岁了长的还没我七岁长的个儿高,谢家的几个孩子总说你长的像丫头片子,头发又软又黄的。”

    云初从他怀里伸出头来:“我那时候这么不济?”

    周邺点头:“可不是吗,后来你越长越好看,他们看你的眼神都不对头了。”

    云初从来不觉得自己就是那个真的“纪云初”,所以对于“纪云初”的事迹也没有荣辱与共的感觉。单单从局外人的眼光来看,纪云初长的还不够祸国殃民的程度,比起自己原来那张皮,最多只是年轻了二十岁而已。

    因此他觉得周邺有点幻想过度,把自己的情人往高了想。

    周邺不等云初答话,又继续道:“所以你那时候说喜欢我,我真的很高兴。”

    “纪云初”居然是个倒贴货!云初在内心泪流。

    周邺也抬起手臂,将云初牢牢固定住,低声道:“你十五岁就上战场了,为的就是能在以后助我一臂之力,现在想想,真是追悔莫及……我怎么舍得放你一个以身涉险呢?”

    “我除了打仗,也没什么特长了。”云初由衷道。

    “什么都不要你做,只要能陪着我就好,”周邺停顿下来,眼睛微微眯起,似乎说到一半猛然想起了什么。

    他猛地抓着云初的肩膀,与之面对着面问:“云初,三年前我送你走,上马前你说有句话,等你回来告诉我,是什么话?”

    云初心里猛的一沉,那个死鬼“纪云初”打算和周邺说什么,自己哪会知道!

    周邺还在等着,眼里热切了几分,灼热的呼吸扑在他脸上。

    “那么久的事,我哪还能记得?”这一句话,差那么一点就要说出口,云初忽然觉得周邺很可怜。

    青梅竹马的恋人“纪云初”死在外面,政治上也是腹背受敌,去体察民情又不知见了什么血腥的画面,给刺激傻了,真可堪称史上最倒霉的准皇太子。

    自己再火上浇油的表示出轻蔑漠视,那就太缺损了吧?

    周邺依旧是含情脉脉。

    于是干脆心一横,扳起周邺的下巴,朝着颈动脉的位置,没头没脑的一口咬下去。

    黏腻的血液很快沿着舌苔扩散,被咬住的人似乎愣住了,条件反射的挣扎了一下,随后居然用左手抚摸着云初的后背,像在摸自家的宠物,一下一下的顺毛。

    “这是要怎么样呢?”

    周邺问,语气平静极了。

    云初入戏太深,从他怀里抬起头来,唇角沾着鲜艳的血迹,微微挑起眼角也润泽的泛着红色。

    “你是我的。”

    他说。

    说这句话的时候,云初隐约有了心悸。

    假借的缱绻蜜意,不属于自己人生,原本应该冷眼旁观只求利益的他,似乎也开始做些多此一举的傻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