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一起吃排骨

顾南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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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瑾眸光微微明亮了些,带着笑意看她:“能等我一下吗?我需要先洗手。”

    姜九笙:“……可以。”

    不是不习惯和人共餐吗?

    又是粉丝滤镜?

    萧林琳:“……”

    徐青舶:“……”

    还能说什么呢?也是破天荒头一回见。

    时瑾和姜九笙一前一后离开了办公室,萧林琳拧着眉头站在原地,徐青舶同样怔愣。

    徐青舶与时瑾是同窗在医院并非什么秘密,萧林琳问他:“时医生一直不接受共餐邀请吗?”

    时瑾优雅礼貌,很绅士,却似乎总是拒人千里,至少医院里的女医生女护士,他从来都是君子之交,不即不离。

    他是个绅士,却是个最矜贵的绅士。

    徐青舶摩挲着下巴:“确切地说,是不接受女士的邀请。”想了想,话锋一转,“不过若是男士,只要不碰到他就行。”

    可那个女人……

    萧林琳若有所思。

    “那是他的邻居,是例外。”徐青舶笑着说。

    不过,这么多年了,就出现了这么一个例外,当然,时瑾身边从来不乏投怀送抱的女人,毕竟,他那般兼具皮相骨相的男人世间少有,自然引得很多女人心折。

    时瑾天赋好,智商高,拿博士学位时也不过二十出头,与之同届的徐青舶等一干人都大了他四五岁,那时,一个寝的室友见他清心寡欲,便拉着他一起看‘动作片’。

    当时那小子说了什么来着?

    哦,他说:“实验室新运来了两具尸体,我很忙。”然后他起身,要去看尸体。

    室友不死心:“尸体有什么好看的。”指着电脑屏幕上正酣畅淋漓的男女肉体,“没感觉?”

    时瑾很优雅地说了一句:“跟尸体并无差别,不过,尸体对我有医学价值,他们,”顿了一下,语调很慢,很有涵养地说,“我*硬*不起来。”

    徐青舶and室友:“……”

    那时候他们都怀疑时瑾他不*举!

    拿了医博双学位之后,时瑾应耶鲁医大的邀请,留校教了一段时间的临床心胸外科,那时,他班里那些金发碧眼的小姑娘,没一个不蠢蠢欲动的。

    自然,有佳人相邀。

    时瑾当时的理由很官方:没空,要批论文。

    随后,就让那小姑娘带话回班里:“关于主动脉瘤的体外循环,麻烦你帮忙通知一下,明天上课前,每人提交两篇论文,不可以原文摘抄,更不可以复制粘贴。”

    自那之后,再也没有小姑娘敢邀时瑾共餐了,论文不好攻克,这朵高岭之花,更难攻克。

    时瑾的餐桌礼仪简直无可挑剔。

    姜九笙一边吃排骨一边感慨,没见过谁能将一顿排骨吃得那样慢条斯理,细嚼慢咽的优雅。

    时瑾放下筷子:“要水吗?”

    她的手打了石膏,不方便,点了点头。

    时瑾抽了一张湿巾给她擦手,然后起身去倒了一杯水,掺温了给她,等她喝完,又接过杯子,放回柜子上。

    端茶倒水陪聊的工作时医生都做了,助手小乔干脆出去,给二人腾地方。

    “梨和橙子你不能多吃。”时瑾突然说。

    姜九笙看了一眼柜子上的果篮,是早上苏倾送来的,怎就不能多吃,她没反应过来,不明其意。

    时瑾解释:“上次你来看了妇科,痛经之症是要忌冷的,梨和橙子都是寒凉性的水果。”

    很私密的话题。

    不过,从时瑾嘴里听到却没有半点难堪,倒像医嘱,他口吻很专业。

    姜九笙不由得打趣了一句:“时医生对妇科也有研究?”

    他这才略有不自然,别开头,低声回道:“只会理论皮毛。”

    “有你不会的吗?”姜九笙挑着眉笑,“全能时医生。”

    她才住院不到两天,就时常耳闻到医院的小护士谈论时瑾,性格好,教养好,智商高,是个医学天才,精通各个科室,哦,还会做饭,会养狗。

    非要罗列出时瑾的缺点的话,姜九笙觉得私生饭勉强算一个。

    不过,他手好看。

    那点缺点就算不得什么了,姜九笙想着,目光就游离到时瑾手上去了。

    关于她玩笑的那个问题,时瑾想了很久,回答得很认真:“很多事我都不会,比如你擅长的摇滚和乐器,只是就目前而言,我并不确定以后会不会去学,兴许不精通,略懂一二应该不难,不过有一件事我确定我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姜九笙的好奇心被勾了出来:“什么?”她倒一时想不到有什么是高智商的时瑾学不会的。

    他一本正经:“生孩子。”

    姜九笙:“……”

    来自天才外科医生的冷幽默。

    时瑾没有再说什么,一声不吭地把果篮里的梨和橙子挑出来,然后用袋子装起来,送给了门口把守的两位保镖大哥。

    姜九笙:“……”

    时瑾果然是她的私生饭,可谓是‘面面俱到’。

    处理掉了忌口的水果,时瑾看了看手表,问姜九笙:“要喝酸奶吗?我办公室有黄桃味的。”

    “要。”她又补了句,“谢谢。”

    时瑾嘴角笑意微泯:“不客气。”

    他又给她倒了一杯温水放在床头柜上,然后转身出去。病房外的声音不早不晚,刚刚好响起。

    “笙笙。”

    是男人的声音,有些温厚。

    姜九笙抬头看去,病房门口的两人正四目相视。

    “你好。”时瑾先伸出了手,“我是时瑾。”

    门口的人稍稍怔愣了一下,伸手交握,他也自我介绍道:“我是程会。”

    姜九笙下床,吊着打了石膏的手走过去。

    “怎么过来了,没有课吗?”她问程会。

    程会礼貌地对时瑾颔首,转而看向姜九笙,语气随意而熟稔:“听莫冰说你在医院,向学校请了假过来的。”

    姜九笙了然,这才向时瑾介绍:“这是我哥。”

    她入演艺圈时,特意拜托过宇文冲锋,关于家庭情况,一概不宣,除了亲近之人,外人都不知她还有一个哥哥。

    程会随父姓,她随母姓,隔了四岁,他们生得不相像,程会像父亲,个子很高,戴着无框眼镜,周正又书卷气,不像姜九笙,眉宇间总带着两分野性,不笑时,冷艳又薄凉,这‘笙爷’的称号便由此得来。

    时瑾颔首,算是问候。

    转而,姜九笙再向程会介绍时瑾:“这是我的朋友。”很快,又补了一句,“和邻居。”私生饭就不用说了。

    程会点点头,说了句‘你好’,就没有再攀谈,错开位置,让时瑾出去。

    待人走远后,程会目光还没有收回来,盯着门外。

    姜九笙问:“你认识时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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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笔都会慢慢揭开,别急,这是个很清奇的故事,绝没有你们所想的狗血